酒店集团陆续修改会员霸王条款,凯悦是否会跟进成关注焦点。
原文标题:常旅客 | 希尔顿也低头了 凯悦还会远吗
原文作者:青蛙飞旅
冷月清谈:
其中,万豪被认为响应较完整,中英文条款都有调整;希尔顿也同步修改了中英文版本;洲际虽然修改了中国内地简体中文条款,删除了强制美国仲裁、限制集体维权、过度免责等内容,但其他语言和地区版本并未同步更新。雅高则被提到原本就没有类似问题。
文章特别点名凯悦,称其目前尚未跟进,因此承受更大舆论和维权压力。作者认为,如果凯悦未来修改条款,过去因封号等问题受影响的会员,或许会多一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空间。不过,即便维权成功,积分和权益的实际价值也可能已今非昔比。
文章整体关注点不在促销,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跨国企业本地化合规,以及酒店常旅客体系中条款公平性的变化。
怜星夜思:
2、问题2:如果凯悦继续不改条款,你觉得更多是法律判断不同,还是商业上觉得没必要让步?
3、问题3:就算条款改了,过去被封号、扣分、没收权益的会员,真的还能更顺利维权吗?
4、问题4:很多常旅客为了参加活动,会把账户常住地设成美国、墨西哥等地,这种操作会不会反过来影响自己的维权资格?
原文内容
小🐸之前讲过洲际酒店被消协约谈的消息,当时消协主要指出这几点不合理:
- 争议须提交美国仲裁协会、适用美国乔治亚州法律,排除中国法律与诉讼,剥夺集体维权权 。
- IHG可单方随意改条款,会员继续使用视为默示同意,责任转嫁给消费者 。
- 条款过度免责,仅对美国新泽西州居民例外,损害消费者求偿权;单方解释权条款亦属无效。
洲际被约谈之后,大家才发现原来主流酒店集团都有类似条款,第一个做出整改的是万豪。
在万豪之后洲际也做成响应修改了条款:
1. 法律适用(第9条,新版)
9. 适用法律
本条款与附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因本条款引起或相关的争议,适用中国法律。
2. 争议解决(第11条,新版)
11. 争议解决
因本条款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删除原强制美国仲裁、禁止集体诉讼条款。
3. 条款修改(第6条,新版)
6. 条款修改
IHG可修改本条款,但重大变更(如会员权益、积分规则、法律适用)须提前30日在官网/APP显著公告;会员有权在变更生效前注销账户,继续使用即视为同意。
删除原“默示同意、随时修改”条款。
4. 免责声明(第21条,新版)
21. 责任限制
IHG不对间接/附带/惩罚性损失负责;但因IHG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仍需依法赔偿。
删除原“完全免责、双标美国居民”条款。
相比起万豪在中英文条款都做了修改,洲际的修改是简体中文特供版本,港澳台中文版本和全球英文版本仍然保持原有的协议不变。
目前万豪洲际均已经修改条款,这下压力给到凯悦了,不知道凯悦会改吗?
ihg的管辖规定是金钱赔偿争议要去美国仲裁协会仲裁,起诉要去美国乔治亚州起诉。作为在中国开展业务的酒店集团这么规定确实不妥。
现在ihg修改了内地中文条款,但是其他版本的条款并没有改变。
除了ihg之前,凯悦希尔顿这两家家其实也都有类似规定。
万豪的仲裁也是在美国仲裁协会管辖,诉讼要去美国马里兰州法院。
希尔顿的诉讼强制要求去美国佛吉尼亚法院。
凯悦的诉讼要求去伊利诺伊州芝加哥法院。
现在压力都来到凯悦这里了,要是跟着改了那么之前被封号的苦主们可能又有机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了。但是就算追回来凯悦积分也不是当年的价值了。正所谓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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